《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》今天正式公布,打通城乡地域壁垒,破除城乡身份差异,明确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,其中城乡老年人和劳动年龄内居民实行“基层首诊”制度。与此同时,财政人均补助标准由原来的1000元、1040元统一提高到1430元,提高了40%。
打破居民医保城乡二元分割结构
今天,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在一场发布会上表示,此次公布的《北京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》彻底打破了北京市居民医保城乡二元分割结构,实现了制度统一;同时也标志着北京城乡之间社会保障制度的全面统一,保证了城乡居民公平享有社会保障权益。
据介绍,统一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实现了国家提出的“覆盖范围、筹资政策、保障待遇、医保目录、定点管理、基金管理”的六统一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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